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 年6 月1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对最高额度不超过7,00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6月19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36)。
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通银行”)烟台龙口支行购买了理财产品,详细情况如下:
一、设立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账户及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公司在交通银行烟台龙口支行设立了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账户信息如下:
账号:376001060018170037690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烟台龙口支行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在理财产品到期且无下一步购买计划时及时注销该账户,该专户仅用于购买理财产品专用结算,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2015年6月1日,公司与交通银行烟台龙口支行签署了购买理财产品协议,并出资1,500.00万元购买该行保证收益型人民币理财产品(以下简称“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1、理财产品名称:蕴通财富·日增利41天。
2、理财产品认购金额:1,500.00万元人民币。
3、理财产品期限:41天。
4、理财产品起始日:2015 年06月02日。
5、理财产品到期日:2015 年07月13日。
6、理财产品类型:保证收益型,交通银行对本理财产品的本金提供保证承诺,并按本产品说明书约定的投资收益率(年率)向投资者计付理财收益。
7、投资收益率:4.500%。
8、投资范围:本理财产品本金部分纳入交通银行资金统一运作管理,产品投资范围为货币市场工具及固定收益工具,其中货币市场工具占比为30%-100%,固定收益工具占比为0-30%。
9、提前终止权:客户无权提前终止(赎回)该产品,若在观察日当天3M Shibor低于2.5%,银行有权于提前终止日提前终止本产品。若银行提前终止本产品,则将在提前终止日后两个工作日内在交通银行网站或网点公告。Shibor为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该利率是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的基准利率,以当日北京时间11:30SHIBOR官方网站首页公布(http://www.shibor.org)的数据为准。
10、资金到账日:到期日当日,若到期日为非工作日的,则顺延至下一银行工作日,客户应得理财收益及理财本金在到期日与资金实际到账日之间不计利息及理财收益。
11、资金来源:闲置募集资金。
12、公司与交通银行烟台龙口支行无关联关系。
13、公司本次使用1,5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该理财产品,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2%。
二、产品风险提示
本理财计划为保证收益型产品。银行保障理财资金本金,并按产品说明书约定的投资收益率(年率)向投资者计付理财收益。银行有权于提前终止日提前终止该产品,若银行行使提前终止的权利,则实际投资期限小于预期投资期限,投资者实际获得的理财收益将少于按预期投资期限计算可以获得的收益,投资者应当充分认识投资风险,谨慎投资。本理财计划有风险,包括但不局限于以下风险:
1.市场风险:本理财产品存续期内,可能会涉及利率风险、汇率风险等多种市场风险,导致理财产品实际理财收益的波动。如遇市场利率上升,本理财产品的投资收益率不随市场利率上升而调整。
2、信用风险:交通银行发生信用风险的极端情况,如宣告破产等,将对本理财产品的本金与收益支付产生影响。
3、流动性风险:本理财产品的本金及收益将在产品到期或提前终止后一次性支付,且产品存续期内不接受投资者提前支取,无法满足客户的流动性需求。
4、政策风险:本理财产品是针对当前的相关法规和政策设计的,如国家宏观政策以及市场相关法规政策发生变化,可能影响本期理财产品的受理、投资、偿还等的正常进行。
5、信息传递风险:本理财产品不提供账单。投资者需要通过登录交通银行营业网点查询等方式,了解产品相关信息公告。投资者应根据上述方式及时查询本理财产品的相关信息。如果投资者未及时查询,或由于通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使得投资者无法及时了解理财产品信息,并由此影响投资者的投资决策,由此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6、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自然灾害、战争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或系统故障、通讯故障、投资市场停止交易等意外事件的出现,可能对理财产品的产品成立、投资运作、资金返还、信息披露、公告通知造成影响,可能导致理财产品收益降低乃至为零。对于由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导致的任何损失,客户须自行承担,银行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具体操作。 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审部负责对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末应对所有银行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3、独立董事对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独立董事在公司内审部核查的基础上,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核查为主。同时,独立董事在定期报告中发表相关的独立意见;
4、公司监事会对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5、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低风险投资理财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保证收益型银行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运转需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进行适度的保本短期理财,对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以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五、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1、公司于 2014 年 7 月 7 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2,000.00 万元人民币购买了中国农业银行“汇利丰”2014 年第 2812 期对公定制人民币理财产品,该产品于 2014 年 8 月 18 日到期,公司持有至到期,获得收益为 107,835.62 元。
2、公司于 2014 年 9 月 17 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3,500.00 万元人民币购买了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口支行“恒银创富-资产管理系列(B 计划)2014 年 第39 期”人民币理财产品,该产品于 2015 年 3 月 17 日到期。公司持有至到期,获得投资收益 885,164.38 元。
3、公司于2015年3月25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2,800.00万元人民币购买了在交通银行烟台龙口支行“蕴通财富”日增利 60 天人民币理财产品,该产品于2015年5月25日到期。公司持有至到期,获得投资收益230,136.99元。
六、备查文件
1、交通银行“蕴通财富·日增利”集合理财计划协议(期次型);
2、交通银行“蕴通财富·日增利”人民币对公理财产品风险揭示书。
特此公告
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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