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的“年产3.5万吨汽车高性能制动盘项目”已完成厂房建设、设备安装调试等前期工作,于2015年3月31日正式投入运行。该项目的建成投产,将提升公司的产品档次,进一步提高公司的产品供应能力和综合竞争实力。
一、项目的延期及竣工情况
根据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变更募投项目投资规模及将部分募投项目变更为合资经营暨对外投资事项的议案》和《关于变更募投项目投资规模及将部分募投项目变更为合资经营暨对外投资事项的公告》,年产3.5万吨汽车高性能制动盘项目原计划于2014年12月31日完工投产,而实际完工时间为2015年3月31日,该募投项目存在延期情况。延期时间为3个月,主要为设备调试时间长于原定计划所致。
二、审批程序
1、2015 年4月1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竣工投产的议案》,审议通过了公司年产3.5万吨汽车高性能制动盘项目延期并竣工事项。
2、2015 年4月17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竣工投产的议案》,监事会认为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时间较短且顺利竣工投产,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未发现有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同意该年产3.5万吨汽车高性能制动盘项目延期并竣工事项。
三、专项意见
1、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时间较短且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符合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对该年产3.5万吨汽车高性能制动盘项目延期及竣工投产无异议。
2、公司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隆基机械年产3.5万吨汽车高性能制动盘项目延期竣工时间较短,符合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该项目延期竣工投产无异议。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实施进度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竣工的核查意见;
4、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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