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截至 2015 年 3 月 27日,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股票(股票简称:隆基机械,股票代码:002363)连续三个交易日(2015 年 3 月 25 日、2015 年 3 月 26 日、2015 年 3 月 27 日)内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及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必要核实,现将有关核实情况说明如下:
1、 公司于2015年3月2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符合配股资格的议案》、《关于公司配股方案的议案》等议案,并于2015年3月26日披露了《2014年年度报告》、《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等系列公告,详细披露了公司 2014 年度经营情况、财务数据、201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符合配股资格及公司配股的方案,相关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时报》。
2、 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 近期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 经查询,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 经查询,公司控股股东隆基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张乔敏、张海燕、张超在本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6、 公司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况;
2、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符合配股资格的议案》、《关于公司配股方案的议案》等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存在不确定性。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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