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5年4月17日上午在公司六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已于2015年4月10日以电话和传真的方式通知各位监事。会议采取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赵言东主持,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年产80万套制动钳项目预计完工时间由2014年12月31日延期至2015年06月30日符合客观事实,将有利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程序合法有效,未发现有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同意年产80万套制动钳项目预计完工时间由2014年12月31日延期至2015年06月30日。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部分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竣工投产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时间较短且顺利竣工投产,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未发现有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同意该年产3.5万吨汽车高性能制动盘项目延期并竣工事项。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与爱塞威隆基制动盘(龙口)有限公司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的关联采购行为、采购价格符合市场化原则,交易价格根据市场价格确定,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事项符合市场规则,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没有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审议本次关联交易议案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在对此项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采取了依法回避,其他非关联董事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5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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