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63 证券简称:隆基机械 公告编号:2014-028
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4年5月 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隆基海晨汽车电子有限公司的议案》。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对外投资概述
2014年5月5日,公司经过与烟台海晨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晨科技”)协商,双方一致同意签订《合资意向书》,拟在山东龙口市共同投资设立隆基海晨汽车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基海晨”)(暂定名,具体以工商登记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隆基海晨拟注册资本10000万元,其中本公司出资5100万元,持有51%的股权,海晨科技出资4900万元,持有49%的股权。
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对外投资事项的批准权限在本公司董事会对外投资权限内,无需经股东大会批准。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对方名称:烟台海晨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地址:龙口市外向型工业加工区黄城西环路北首
法定代表人:彭玉华
注册资本:500万元
经营范围:电子产品、自动化设备、计算机及应用系统、电视监控、防盗报警及信息产业。
本公司与上述交易对方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隆基海晨汽车电子有限公司(暂定名,具体以工商登记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
2、拟注册地址:山东省龙口经济开发区
3、拟注册资本:10000 万元
5、拟业务范围:新能源汽车充电机,汽车空气质量控制系统,其他汽车电子、电器配、部件。
投资人及持股比例:
投资人 出资方式 出资金额
(万元) 持股比例
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现金方式出资 5100 51%
烟台海晨科技有限公司 以技术、市场、现金方式出资 4900 49%
四、对外投资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
1、合作方式
(1)、投资总额:预计为人民币10000万元。甲方出资5100万元,占公司总股本的51%;乙方出资4900万元,占公司总股本的49%。
(2)、甲方以现金出资,乙方以技术、市场、现金方式出资。
(3)、甲乙双方的首次出资额不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其余部分在公司成立后两年内缴足。
2、经营范围
新能源汽车充电机,汽车空气质量控制系统,其他汽车电子、电器配、部件。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随着国家对环保问题的重视和新能源汽车的崛起,公司管理层从长远角度出发,经过详细分析与论证制定该项目。本项对外投资是基于市场发展方向,借助自身为国内自主品牌传统汽车和新能源汽车配套制动产品的优势,利用海晨科技在新能源汽车充电机领域的先进技术与成熟的销售渠道,发挥各自优势,在提高公司汽车制动产品配套能力的同时,积极涉足新能源汽车其它部件领域,促进公司新能源汽车业务的发展。
隆基海晨为新设立的有限公司,可能在经营过程中面临市场风险、政策风险、
运营风险、财务风险等,本公司将会拟定积极的应对策略和风险控制措施,以获得良好的投资回报。
本次对外投资的资金将全部以自有资金进行支付,不会影响公司现金流的正常运转。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与烟台海晨科技有限公司共同设立隆基海晨汽车电子有限公司合资意向书》。
特此公告
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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